请求人针对专利号为ZL201530307448.3,使用外观设计的产品名称为“燃气节能罩”的中国外观设计专利(以下简称“涉案专利”)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人认为涉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不具有明显区别,不符合专利法第23条第2款规定,不应该被授予中国专利权,故请求专利复审委员